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书院审核,2026—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完成初步认定。
为保护学生隐私,认定名单仅在各书院办公室张贴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书院或学生资助中心反映。
编辑:管理员